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pan.baidu.com/s/1KXUroHYPXn5SGSjJisjBzQ?pwd=xjab
提取码:xjab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马鞍山利民冶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13855502111
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焓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385559545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环科马鞍山公司利民固废公司环保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也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项目建设提出环保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pan.baidu.com/s/1Lb4qisHLoL9G21YDeu8KNA?pwd=rjdx
提取码:rjd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意见
请公众根据本公示第三条中的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后,将所填写的表格发送至邮箱:450093325@qq.com。
(2)纸质意见
请公众根据本公示第三条中的网络链接下载并打印(双面打印)公众意见表,而后按表格要求填写完全部内容后,邮寄至评价单位。
通讯地址:马鞍山软件园14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马鞍山利民冶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